日前,經臨汾市委批準,臨汾市紀委監委對臨汾市司法局一級調研員秦希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秦希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偽造收款憑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參會為名公款旅游,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公款吃喝;違反組織原則,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采取套現單位加油卡內資金、虛開發票等手段侵吞公款,為他人在儲備倉項目承攬、應急成品糧油儲備補貼、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秦希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臨汾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臨汾市委批準,決定給予秦希強開除黨籍處分;由臨汾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